明辨 笃行

2016-11-04 18:11:12.0

    西晋时有一位著名文学家,曾经担任临淄令、襄城太守等职。此人爱民如子,断案明察秋毫,百姓都称颂他为“圣君”。圣人的圣,君子的君,这位古人辨是曹摅(shū)。

    曹摅曾断过这样一桩奇案:一位年轻的女子被邻里控告,说她谋害婆母。当时的临淄令并没有把案情审问清楚便动了大刑,由于女子受不了大刑的拷问便屈打成招,并被判斩首之刑。就在女子即将被斩首之时,曹摅上任了,曹摅觉得此案有蹊跷便重新审理。

    经过重新审理后人们得知这位女子是一位贤良的媳妇,由于这位女子的丈夫死的比较早,她和婆婆相依为命,婆婆念她年轻,多次劝说,希望她改嫁,但是,媳妇不肯,婆婆背着媳妇,于是悄悄地自尽了。

    曹摅为此案平冤昭雪,名声大噪,被人们盛赞为明辨是非的好官。在汉语中有很多对应的词语,善与恶,赏与罚,成与败,清与浊,其实究其根本都在于是非二字,是非明辨就是我们常说的良心,中国老百姓有这样一段话,叫做凭良心办事,在这里面除了道德层面的约束之外,还有一个就是明辨的要求。

包拯怒铡包勉

    很少有一个官员,像包拯那样,被反复拍摄成电视剧。1993年《包青天》上映,2000年《少年包青天》火遍全国,2012年《包青天之开封奇案》又一次掀起收视热潮。

    包拯自幼丧母,是由嫂嫂养大的。嫂嫂有个儿子,名叫包勉。虽然从辈分上说,包勉是包拯的侄子,但是两人年龄相仿,因此常常兄弟相称。嫂嫂将包拯、包勉二人拉扯成人,包拯与包勉感情甚深。

    包拯为官时,一次接到一宗案子,与他的侄子包勉有关。包勉曾在岳州萧山县做过知县,起初为官清廉。可是他说:“这清官难做得很啊!我做了一任知县,任期未满,连我的纱帽带我老婆的裤子都赔在里面了,后来我就贪了。”做了清官,就赚不到钱。为了赚钱,包勉在大堂之上,放两个大木桶,叫前来打官司的人,往桶里丢银子。丢满了一桶,就算胜诉;丢不满的算作败诉。如果原告、被告都丢满了,包勉就摆一桌酒席,为他们两家讲和。

    包拯得知此事,立即在大堂上摆起铡刀,传唤包勉。包勉道:“你吃过我母亲的奶,你我还是兄弟相称呢。”

    明辨是非难,难就难在,当最深沉的感情和最冰冷的道德、法律发生冲突的时候,还能够保持清醒、明察秋毫。然而,尽管包勉求情,包拯仍然毫不留情,大义灭亲,将亲侄子铡死。

法律是野马的缰绳

    包拯是一位了不起的断案能手,如果他生活在今天,必定是名清正廉洁的法官,为法制社会的构建贡献力量。构建法制社会,是今天中国一大热点。

    2016年2月的《人民日报》刊登过七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典型案件。其中一起案件是这样的:2012年11月,在湖南省益阳市,胡某在与被害人袁某发生争执后,持水果刀将袁某捅死。

    犯罪嫌疑人胡某被羁押期间,时任益阳市委书记的马勇,收受被告人亲属贿赂后,以“保护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”为借口,促使多名干警和律师帮助被告人减轻罪责。结果导致重罪轻判:法院以故意伤害罪,判处杀人者有期徒刑五年。

    在这场重罪轻判的判决中,法官没有明辨是非,他屈服于权力;市委书记没有明辨黑白,他屈服于金钱。是非曲直,有时候仅仅凭借良心就可以判断。然而,要想为良心加固防风堤坝,归根结底还得看制度、看法律。

    2015年3月30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》。这一规定,旨在确保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。

    目前,原益阳市委书记马勇、赫山区法院等政法单位相关领导和办案责任人员,均已受到法律的制裁。这起被重罪轻判的错案,已进入再审纠错程序。

    浅见:《孟子·公孙丑》中说:“无是非之心,非人也。是非之心,智之端也。”若不能分辨妖魔,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有何用途?若是不能明辨是非,我们良知的双眼有何用途?